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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亲民为民宗旨,深入推进“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通过创新代表活动方式,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富有成效的代表活动,推动解决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为“幸福惠山”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组织代表开展为“幸福惠山”建设建言献策活动。3至4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镇人大代表围绕区委“幸福惠山”建设要求,在了解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情况的基础上,积极为“幸福惠山”建设建言献策。通过主题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与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加快“幸福惠山”建设步伐,增强惠山人民幸福感贡献力量。 二是组织代表开展“联系服务群众见面周”活动。采取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联动、各方互动的形式,通过组织代表集体座谈、个别走访、专题调研、进行视察等多种方式,开展代表与群众的“统一见面”活动,倾听民声、反映民情,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各代表小组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调研课题,落实调研力量,认真组织代表进行专题调研。代表也可结合本人意愿或本人职业等情况组织专题调研小组进行。各代表小组全年至少完成一篇调研报告,调研报告由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研究处理。 四是组织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在完善办理工作考核机制和主任会议督办重点建议制度的同时,适时组织代表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视察检查,并通过组织代表召开座谈会、现场督办、与承办单位面对面交换意见等形式,让更多代表参与到办理代表建议的全过程,推动所提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 五是组织代表参加“人大代表之家”活动。组织市、区、镇人大代表到“人大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室”参与接待活动。以“就近就地、轮流参与”的原则,保证每位区、镇代表每季度安排一次,市代表一年安排两次,排定名单、确定日期,在“人大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室”进行公布。 六是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会议和活动。坚持每次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列席制度和调研报告发言制度,列席会议的代表要围绕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参加本小组的专题调研,认真准备调研报告,在常委会审议时发言。同时,常委会将有计划地邀请代表参与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等活动,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七是组织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继续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各代表组按照20-25%的比例安排区人大代表参加述职,并由参加述职大会的选民进行现场打分。 八是组织代表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今年,将在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年底评选表彰先进代表小组和代表活动积极分子。要进一步规范评选程序,细化量化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区人大办公室 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