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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区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听取了区总工会、部分街道工会和企业工会关于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的汇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玉金、龚如清、陈纯、马仕明、芮卓君,协理员吕国琪、孟建康参加视察,区总工会负责人陪同视察。 近年来,区总工会围绕“富民强区”大局,结合惠山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会组织建设实际,在企业全面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和深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努力营造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良好环境,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全面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区人大常委会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权机制建设的核心内容来抓,列入党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劳动分配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全面开展、规范运作。二要加强宣传教育。要以今年6月1日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正式施行为契机,采用印发宣传材料,开展咨询活动,召开会议,举办讲座,组织培训等形式,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企业板报、橱窗等渠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具体操作方法,从而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创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三要加强培训指导。要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培训制度,做好对企业协商代表和职工协商代表以及各镇、街道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培训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协商代表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素质。同时要加强对企业主法规政策的培训,增强企业主依法经营的社会责任感,为顺利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奠定基础。四要加强协调配合。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业务培训和分类指导,为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正确导向,提供良好服务。
(区人大办 徐 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