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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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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惠山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顾智杰,副主任方瑛、陈金良、陈纯、秦志宏和委员共29人参加会议。区人民政府区长李秋峰,副区长刘俊伟、范良,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环保局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负责人,有关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学校新建改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区委农办关于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惠山区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听取了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提出了审议意见。关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会议建议,区人民政府要加强舆论宣传,扩大“263”专项行动的影响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要进行顶层设计,系统梳理问题,科学实施工作方案,使专项行动真正落在实处;要推进责任落实,突出环保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严格按照专项行动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持之以恒抓长效。关于学校新建改建工作,会议建议,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惠山区实际情况做好人口规模预测,科学应对全区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要加快推进全区学校新建改扩建工程落实,确保各项工程规划方案制定、项目推进有序进行,按时完成目标任务;适当鼓励兴办民办学校,通过引入民办学校的方式补充教育资源,满足入学需求。 同时,会议建议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增强“预算意识”,严格按照“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年度预算;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不断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控,逐步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实现预算管理全覆盖。建议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代表建议落实率,多措并举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 会上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文:虞紫莹,图:虞紫莹、立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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