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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惠山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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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惠山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汝江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整改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2017年5月31日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无锡市惠山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销号的实施意见》(惠办发〔2017〕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文件,为审计整改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 《实施意见》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区审计局根据《实施意见》要求,把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登记,明确具体整改要求,按规定提出整改完成时间,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对照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为落实《实施意见》,区审计局出台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销号操作办法》,根据被审计单位具体整改情况,分三种类型进行处理:第一类为“销号”,即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按规定进行“销号”。第二类为“挂号”,即对被审计单位已发生的问题,既成事实难以追溯整改(如未按规定招投标、未执行政府采购等),并承诺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或被审计单位正在整改,并有明确的整改进度安排,但整改周期较长的问题,按规定进行“挂号”。对作“挂号”处理的问题,将通过审计整改回审或安排新一轮审计,检查确认后进行“销号”。第三类为“尚未整改”,即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确认为“尚未整改”。此类问题,将按规定报请区政府进行督查。 二、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17年上半年,区审计局开展了2016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6月30日,区审计局受区政府委托,向惠山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了《关于惠山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本级预算管理审计、税费征管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等5个部分,共揭示问题31个,涉及问题金额26亿元。 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区审计局依法出具的审计报告,在2个月的整改期内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注重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提升自身管理水平,但也有个别问题由于各种原因整改并不及时。 区审计局根据《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对整改情况持续进行跟踪检查、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关于告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的函》,将审核确认的整改结果及时告知被审计单位。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区审计局再次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查函》,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落实情况书面反馈我局,如若整改仍未得到落实,区审计局将按照《实施意见》规定,提请有关部门协助落实整改。截至目前,31个问题已整改并“销号”23个、“挂号”8个。 (一)已整改并“销号”23个 通过整改,盘活财政资金7.09亿元,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共计6.83亿元,调整会计账目2.79亿元,出台规范性文件3个,有力推动了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建设,推进了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 (二)作“挂号”处理8个 由于客观原因,有8个问题整改到位或确认整改还需要一段时间,作“挂号”处理。 1.有6个问题是执行制度不严格的问题,需要被审计单位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问题再次发生。如:未按规定招投标、财务管理不规范、建设程序不到位等。对此,区审计局将通过安排新一轮审计检查加以确认。 2.有2个问题已开始整改,由于情况复杂、工作面广量大,受客观条件限制,全部整改到位需要较长时间。如:用于充实国有资本及资产回购款,已制订用款计划,余款将在清查规范的基础上按规定使用。对此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关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发出整改督查函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完成整改。 三、审计发现问题原因分析及相关建议 (一)预算管理质量需进一步提升 本级预算管理审计和专项审计的问题突出表现在:部分资金使用进度缓慢、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不科学、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其原因主要是:在编制年初预算过程中,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和细化、项目谋划不够充分、项目开展进度不理想以及项目验收不及时等。对此,审计建议各地区、各部门要综合考虑预算管理的合规性、合理性、科学性要求,从预算编报、预算审核、预算执行、预算监督4个环节精准发力,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预算管理质量,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工作报告中涉及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其中涉及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问题,以及建设内容未按规定招投标,或招投标执行不规范等问题。由于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规定的问题难以追溯整改,被审计单位往往只能承诺今后不再发生。对此,审计建议:一要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提高招投标制度执行的自觉性;二要加强事中监管,推进信用平台建设,创新监管方式,排查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的风险点;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实行“黑名单”制度,对投标单位、相关代理机构的违规行为予以惩戒。 (三)财务管理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需进一步加强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所揭示的问题都是历年较为常见的问题,由于区审计局每年项目安排不同,被审计单位接受审计有一定的周期性。对此,审计建议各预算单位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能力,及时了解掌握相关制度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对于受客观条件限制、情况复杂、面广量大,落实整改需要一段时间的问题,区审计局将定期发出整改督查函,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尽早整改到位。对于需要安排新一轮审计检查确认的问题,区审计局将于新一轮审计项目中逐一检查相关问题或类似问题有无再次发生,防止屡审屡犯,整改情况将向区人大作专题汇报。区审计局将进一步落实《实施意见》,主动对接被审计单位,主动跟进审计发现问题,与被审计单位共同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促进被审计单位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形成整改的长效机制。区审计局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切实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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