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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山区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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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惠山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汝江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惠山区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区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工作中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认真执行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草案,积极履行职能,在坚持中起航,在坚守中创新,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区经济社会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49亿元,比去年增长了5%,其中税收收入71.34亿元,增长6.8%,完成了区人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发挥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增值税简并税率、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陆续落地。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各类保障提标扩面,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2018年上半年,惠山区审计局围绕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共组织实施审计项目10个,揭示问题70个,出具6份审计移送处理书,1份审计决定。 一、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4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5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48亿元,上年结余5.7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调入资金3.97亿元,收入合计111.27亿元。 2017年,惠山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76.04亿元,其中:区级收入形成的财力85.49亿元;上级补助净上解9.45亿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05亿元,上解支出2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0.9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6万元,支出合计106.06亿元。 年终结余结转下年5.2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惠山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74.9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50.5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8.63亿元,上年结余4.78亿元。 政府性基金财力51.56亿元,其中:区级收入形成的财力50.54亿元,上级补助净财力1.02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61.39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60.38亿元,上解支出4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0.63亿元,调出资金0.38亿元。 年终结余结转下年13.5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惠山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4.5万元,上年结余24万元,年终结余0。 (四)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财政专户收支情况,2017年区财政专户部门预算外资金收入1.52亿元。支出1.53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支出4544.56万元,专项支出8781.95万元,政府专项支出1908.31万元,其他支出37.65万元。当年结余-53.5万元,累计结余5.49亿元。 (五)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惠山区2017年度决算草案表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4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05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4.97亿元,支出61.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4.5万元。 向人大报告的执行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49亿元,与决算草案一致,支出82.86亿元,比决算草案多0.8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4.97亿元,支出61.4亿元,与决算草案一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4.5万元,与决算草案一致。 (六)地方债券转贷资金情况 2017年省下达债券转贷资金20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债券转贷资金2亿元,地方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8亿元。省下达专项债券转贷置换资金1.11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债券转贷置换资金0.48亿元,地方专项债券转贷置换资金0.63亿元。 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7年,区财政局积极履行职责,加强组织收入,规范财政支出,保证了财政收支平衡,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 1.部分政府专项年初预算项目执行率较低。2017年度预算安排23.03亿元用于25个政府专项,总的预算执行率93.41%,其中有6个政府专项预算安排1400万元,综合预算执行率为15.18%。分别是:企业政策扶持(预留)预算执行率为0.84%,上年本项目预算执行率为28.12%;未享受独生子女5%退休人员补贴预算执行率7.92%;区招商经费预算执行率10.91%;区出国经费预算执行率30.55%;各项基金(法律信访救助基金)预算执行率33.87%;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区级机关人员住房补贴预算执行率39.3%。 2.预算拨款手续不完善。2017年2月以2015年的指标分配单,拨付“公益性安息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275万元。 (二)政策执行方面 1.收入未缴入国库。2017年国资办收到利息、房屋征地补偿款3662.77万元,未入国库。 2.应缴财政预算款未及时入库。截止2017年末财政专户应缴财政预算款余额为2093.52万元,当期未入库于次年3月末入库。 (三)其他财政收支方面 1.借平台融资形成的往来未及时清理。2009至2012年通过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惠山职教中心校对外融资,借款至2017年4月已全部结清,但账面往来款440.58万元尚未清理。 2.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财政支农资金户二年以上不需支付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726.46万元,以及2017年各镇(街道)退回的生态补偿资金338.19万元,未及时清理。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惠山区审计局对54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体分析,分散核查相关预算执行单位,对中共惠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惠山分局、惠山区地方税务局、中共惠山区委老干部局、中共惠山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等5个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执行进行了审计,分别立项并单独出具审计报告。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2017年54个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0.41亿元,实际支出8.46亿元,综合执行率为81%。有38个部门141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预算指标1.82亿元,其中:27个部门有61个项目完全未执行,涉及预算指标0.58亿元。 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不均衡。2017年54个部门12月项目支出1.76亿元,占全年项目总支出21%。除调剂至乡镇或街道项目外,有48个部门257个项目12月支出占比超过50%,涉及资金1.35亿元,其中:有37个部门148个项目12月支付比例达到100%,涉及资金0.89亿元。 3.支出超预算或未按预算执行。2017年2个部门8个项目超预算执行。2个部门6个项目资金被改变用途,在项目资金中列支服务费、伙食费等,涉及资金41.82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方面 2017年,54个一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总支出1315.54万元,比上年有所压减,但仍有个别部门“三公经费”列支不规范。在5个抽审的部门中:国土惠山分局公务用车修理未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行定点维修;区地税局列支的公务接待费中包含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住宿费2.01万元;区委统战部列支接待工作餐费有超标现象;区委老干部局部分公务接待审批表上未写明来访人数和陪同人数,也存在人均超标现象。 (三)财务管理方面 1.费用开支不合规。审计抽查发现:区地税局拨付职工医疗互助金30万元,拨付工会经费超标,预付下年度苗木养护费、空调保养费、软件服务费等费用12.6万元;区委老干部局除在工会账发放中秋节福利外,还在食堂账以白条收据列支月饼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12月预付电费80万元;惠山国土惠山分局支付下年度电话费16.81万元。 2.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区委统战部列支民建活动经费2.92万元,无参加人员签到单及会议费预算审批表;区委老干部局使用自己开具的白条收据列支部分活动餐费,以旅行社开具的发票列支参观学习费且无详细清单,以汽油费和过路费票据报销差旅费;惠山国土分局发放四全服务窗口奖励8.28万元有领款人签字无发放明细,部分现金奖励(合计32.65万元)无领款人签字,部分凭证领导签字不合规。 3.会计基础工作不到位。区委老干部局会计和出纳由一人担任,不相容职务未分离;食堂账仅根据原始凭证记流水账,未按规定建账;老干部文体协会由办公室主任兼职记账,2012至2017年未按实际业务及时记账,账面无法完整反映协会各年度的收支余情况。 (四)其他相关方面 主管协会(学会)未脱钩。有2个协会(学会)截止审计日尚未与主管部门正式办理脱钩手续。 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惠山区玉祁街道涉农村(社区)经济运行及“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区审计局对惠山区玉祁街道涉农村(社区)经济运行及“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2016年末,玉祁街道14个涉农村(社区)下辖村民小组个数279个,总户数1.06万户,户籍人数3.72万人。总资产5.11亿元,总负债1.23亿元,净资产3.88亿元,较2015年初增长11.17%。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村级资产管理方面。截止2016年末,12个村(社区)资产租金欠缴1151.05万元;14个村均存在租金不开发票问题;3个村(社区)部分资产未纳入账内管理,其中:办公用房2116.48平方米,店面房80平方米,电脑、复印机等2.96万元均未入账。 2.债权债务管理方面。一是违规出借资金,2个村累计出借资金370万元给驻村企业;二是2个村购买理财产品程序不到位;三是借入资金无必要性,2个村对外借入资金190万元,支付利息23万元。 3.财务收支和管理方面。一是2个村(社区)白条支出0.57万元;二是承兑汇票管理不规范,个别村使用现金或即将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兑换企业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造成少量利息损失;三是2个村白条抵库6.8万元,1个村现金短款0.5万元;四是账证、账实不符,个别村2015至2016年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差额巨大,2015年12月末银行未达差额177.04万元,2016年12月末银行未达差额244.07万元,主要原因是其银行取现借款给驻村企业,未及时入账。 4.相关制度执行方面。主要存在违规购买水果、部分招待费超标准列支、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村干部福利报酬等现象。 5.建设工程管理方面。主要存在工程未按规定招投标或人为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未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工程款支付方式不合规等现象。 (二)惠山区2016年至2017年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专项资金审计 2016和2017年,区财政预算安排及下拨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专项资金1.12亿元,共加高加固堤防32.96公里,防洪墙建设28.59公里,新、翻、改建排涝站89座,河道整治180条、长165.62公里、疏浚205.38万方。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工程管理方面。2个绿化项目未经招投标,涉及金额306.69万元;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项目,涉及金额35.62万元;2个项目明渠厚度、木桩稍径未达设计要求;8个项目土堤坡比、土堤回填土质未达要求。 2.工程资金使用方面。26个工程项目提前支付补助款、工程款4158.85万元。 3.结算审计抽审情况。2个事务所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中,因工程结算让利未计入,造成损失78.41万元。 (三)惠山区2017年度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 2017年度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财政预算并拨款1800万元,其中:园区建设补助500万元,水蜜桃产业提升补助1300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工程管理方面。2个项目存在拆分标段未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245.29万元;森林防火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施工单位;个别项目违规签订补充合同;6个工程项目无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4个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缓慢。 2.工程资金使用方面。其他费用4.71万元挤占项目资金,审计期间已追回1.7万元。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定推动绿色发展,推出一系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和举措,要求审计机关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8年初,惠山区审计局试行玉祁街道党工委原书记徐立峰同志、原主任黄华晟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土地资源方面的问题。1家企业违法占地2750M2;1宗拍卖地块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工。 2.水资源方面的问题。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6家企业无证取水且未缴纳水资源费。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2017年,区审计局主要实施跟踪审计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2.3亿元;绩效审计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5.2亿元。 跟踪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土建及装饰设计未经公开招投标;二是主要专业之间工期计划未能合理统筹安排,主要施工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进度滞后;三是个别现场签证审核、复核制度未执行到位;四是3份跟踪意见函未能整改到位。 绩效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建立租金管理制度,不同部门统计租金收入金额不一致,对应该收取租金的企业免费提供办公场所;二是对在孵企业的经济概况信息掌握不到位;三是固定资产外购设备和工程付款进度未能集中归口管理,资产盘点管理未能执行到位。 五、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落实预算管理改革相关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储备机制、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等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统筹做好年初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的协调衔接,预算安排时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避免资金沉淀。强化预算约束,减少预算执行变更。强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做到应收尽收。按照相关规定,对预算执行率低、预算执行不均衡的预算单位,向区政府、区人大进行专题报告,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优化财政收支结构,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 一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力兜底扶贫、医疗、教育等民生支出,着力保障事关全区发展战略的重点支出,实现财政资金的科学配置。二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主要目标,增强财政统筹能力,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减少财政资金沉淀,促进财政资金高效使用。三是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积极稳妥化解存量、严控增量。四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明确部门和地区主要负责人绩效评价考核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推进财政提质增效。 (三)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强化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各级预算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严守各项费用开支标准,提高年初预算的精准和细化程度,严格控制年中追加和调整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职责,加强对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情况的实时监督,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坚决查处预算执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的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不断完善财政审计大格局,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监督,关注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关注资金使用效率性。作为经济监督部门,审计工作得到了区人大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审计局向区人大常委会的各位领导、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后,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准确把握经济形势的变化,加快审计转型步伐,忠诚履职,求实创新,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打造“四个区”,建设强富美高新惠山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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